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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標題:板橋區正隆天第社區社區物業、保全及清潔公司招標
作者:正隆天第社區 發表於:2022/10/6 下午 02:04:14 回覆留言  
正隆天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11年物業管理、保全服務招標須知
一、案場名稱:正隆天第(甲方)
二、案場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28號
三、案場基本資料: 285 戶、地下4層地上26層
人力配置:
1.總幹事1人、行政秘書1人、財務秘書1人、機電1人、清潔4人
2.3哨(大廳2人、車道1人)(日班1人為組長)
四、服務期間:111年___月___日零時至112年___月___日24時,共計一年整
五、服務內容及人力需求:
1. 物業行政管理:總幹事1人;行政助理1人、財務助理1人
2. 清潔維護管理:清潔組長1人,清潔人員3人
3. 安全維護管理:日班組長1人、安全勤務3哨(大廳1人、車道1人、機動1人)24小時值勤。
4. 機電維護管理:組長1人
六、投標截止日:111年10月17日下午5點止
1.投標文件:
(1)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記營業許可證明。
(2)最近一期401表
(3)無欠稅證明
(4)報價單
2.投標文件請簽封後蓋騎縫章,於期限內繳至一樓櫃台。
七、初審:111年10月19日(遴選合格3-5家)
入選廠商經接獲通知後,應提供簡報現場10份書面資料,其內容應包含
(1)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記營業許可證明。
(2)最近一期401表
(3)無欠稅證明
(4)公司簡介
(5)管理維護計畫:除本招標須知所述事項外,投標廠商應確實現勘後,針對本大樓現狀,提供營運計畫及改善建議事項。
八、簡報日: 111年10月24日晚上7點於本大樓三樓
註:現場勘驗時間:111年10月31日前
決標日: 111年11月4日
交接日: 111年11月16日
九、派駐人員資格與待遇:
1. 總幹事:須具備公寓大廈管理服人員資格、且有300戶以上社區三年以上管理維護經驗。
2. 行政助理:須具備行政文書能力、財務助理須具備會計記帳能力。
3. 機電維修:須水電、空調、機電相關科系畢業或3年以上水電、空調、消防、機電維修實務經驗。
4.派駐人員應給予合理薪資及依政府法令給予勞健保、勞退提撥及休假規定。
十、工作紀律要求與勞工安全衛生
1. 經管委會同意,管理維護人員上班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(不含午休用餐時間),不得遲到早退。
2. 安全維護人員: 經管委會同意,遇午、晚餐用餐時間仍屬值勤時間,應有人執勤、不得空哨。。
3. 派駐人員除正常上班時間,因配合管委會活動或特殊狀況需加班時,加班費另行計算。若因正常勤務排班需要加班時,其產生費用由乙方(即得標公司)負擔。
4. 除管委會規定之服務事項外,派駐人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住戶室內設施維修或清潔服務。
5. 清潔人員及24小時值勤輪班人員請假缺班時,應派代班人員接替,不得有空班情形發生。
6. 新進派駐人員應經主管機關之安全查核始得派任。
7. 巡邏及設備巡檢應確實,不得虛偽造假。
8. 嚴禁有利用庫存料件進行私自幫住戶維修及收費行為。
9. 夜班值勤人員,應符合法規辦理定期健檢。
10. 清潔、機電維修、安全組應每日將工作日誌、巡檢(巡邏)呈管委會簽核。
十一、人員教育訓練:
(1) 派駐人員應熟悉各項公共設施之位置及操作。
(2) 派駐人員須熟悉各項設施的法規規定與操作數據。
(3) 派駐人員每年至少實施一次防災演練。
(4) 安全組每年應辦理一次緊急應變訓練。
十二、派駐人員主要工作職掌:
(一) 總幹事:
1. 綜理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事務、對各組人員進行督導派遣及考核各組執行情形。
2. 執行管委會及公司交辦事項。
3. 規劃與管理社區事務,社區管理事務之興革建議與執行各項管理維護工作。
4.各種緊急突發事件之應變與處理。
5.住戶間反映事件處理。
(二) 行政助理:
1. 大樓管理費、公共基金、水電費之計算,帳單分發與收取。
2. 社區財務收支與記帳。
3. 掛號信件之收發處理
4. 住戶及車位使用人資料管理。
5. 停車證使用核發與管理
6. 公共設施之租借管理。
7. 住戶裝潢施工申請手續,及保證金收取、退費作業。
8. 協助總幹事處理行政文書作業。
9. 社區管理事務之諮詢
(三) 機電維修
1. 日常公共設施故障、損壞之維修、更換。
2. 公共照明、水電之巡檢與維修。
3.機電設備之日巡檢、測試、保養維護。
(4)消防設施之定期點檢與緊急故障排除。
(5)逃生設施之定期點檢
(6)公安設施之定期點檢
(7)消防警報設施之誤報、故障排除。
(8)消防警報之通報、配合消防隊進行機電設備之操作。
(9)電梯故障之通報與安全管制。
4.機電日常、定期巡檢、維護項目:
(1)日常巡檢:
A.揚水、汙廢水、排送風機、消防泵、空調之主機、馬達運轉、控制盤。
B.逃生指示設施、緊急照明設施、中控室各項控制系統檢測。
C.各機房內環境清潔。
(2)月巡檢:
A.發電機電瓶、冷卻水、運轉測試。
B.公區空調濾網清洗、循環馬達、風扇運轉測試、
C.消防栓、消防灑水、消防泡沫設施及壓力檢測
D.揚水、汙廢水各類馬達及控制盤電力供應檢測
(3)季巡檢
A.滅火器壓力檢測
B.ATS檢測
C.消防排煙設施檢測
D.地下室防火區隔鐵捲門檢測
E.地下室排送風機檢測
F.中控室設備備用電源檢測
(4)半年巡檢
A.中控設備末端連線檢測
B.消防池底閥檢測
C.門禁系統檢測
(5)年巡檢
A.發電機保養
B.消防、給排水、空調閘閥除鏽上油保養
(6)重要設施(電梯、消防、電力設備)廠商維修保養之陪同
(四)安全組
1.組長:安全組人員之督導指揮、執行管委會、總幹事交辦事項,值勤人員排班。
2.大廳:
(1)郵件收發、包裹代收等住戶生活服務
(2)人員進出管制登記
(3)公共區域之安全維護、監控
(4)大廳及周邊環境維護
(5)裝潢戶人員進出管制。
(6)門禁系統、監視器系統、機電、空調控制系統、電梯監控系 統、受信總機、中央監控等系統之監控與操作。
4.車道:
(1)上下班尖峰時間交管
(2)一樓停車場管制
(3)車道門禁管制
(4)訪客臨時停車登記與指引。
5.機動:
(1)支援大廳勤務
(2)支援車道上下班時間交管。
(3)公共區域之巡邏、防盜、安全、燈火管制。
(五)清潔維護組
1.組長:
(1)清潔人員工作之安排與督核
(2)公共環境清潔定期巡檢(每日至少一次),並製作巡檢紀錄表每週一上呈管委會簽閱。
(3)定期性清潔維護之排程
(4)執行總幹事交辦事項。
(5)組員請假代班支援。
2.清潔員:
(1)責任區之環境日常維護整理
(2)臨時指派勤務
3.日常、定期環境清潔項目:
(1)日常清潔:
A.各樓層公區走道、梯廳清潔、拖地
B.二樓層公設清潔、拖地
C.一樓中庭、大廳、電梯清掃、拖地
D.各樓層逃生梯清掃
E.電梯外門及內門、牆面擦拭
(2)週清潔
A.頂樓落水頭清理、垃圾撿除。
B.垃圾場地板清洗
C.一樓大廳櫃台、大廳玻璃門擦拭
D.一樓中庭地面清洗、樑柱2米以下範圍擦拭
E.逃生梯地板拖地及扶手擦拭。
(3)月清潔
A.一樓大廳挑高玻璃擦拭、牆面清潔、天花板蜘蛛網清除。
B.各樓層梯廳牆面、飾板;消防箱、控制箱門擦拭
C.中庭水池清洗
(4)半年清潔
A.地下室車道、停車場地面除塵清洗
B.車道截水溝清理(颱風季前後各一次)
C.一樓大廳及電梯地板拋光晶化處理 (費用另計)
(六)安全維護巡邏
1.大樓外圍定時巡邏,上午、下午、夜間各一次(由組長或機動值班時執行)巡邏記錄每週一上呈簽閱。
2.各樓層巡邏,早、晚各一次。
(七).其他事項:
1.各組應依要求定期辦理事項確實落實,如經查核未辦理,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時,將依合約約定金額予以扣款處份。

 

會址: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120巷17號3樓 電話:02-87870422 傳真:02-87870410 E-mail:taipeibma@yahoo.com.tw本網頁由蘭陽資訊網設計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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